查看: 1206|回复: 0

[看社会] 女子约男网友来家里幽会,对方一见面愣住了,索要2000损失费 [复制链接]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26-4-18 10:51
  • 签到天数: 247 天

    [LV.8]以坛为家I

    2906

    主题

    170

    回帖

    1万

    积分

    超级版主

    UID
    4
    威望
    -39
    贡献
    339
    RMB
    9061
    金币
    0 克拉
    精华
    19
    违规
    2
    在线时间
    604 小时
    注册时间
    2014-11-18
    最后登录
    2026-4-19
    发表于 2017-12-19 18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广西贺州钟山论坛

           ┏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┓
           ┃广西贺州钟山讨论群: 广西贺州钟山讨论群369590228  ┃
           ┃广西贺州钟山讨论群: 广西贺州钟山讨论群369590228  ┃
           ┗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┛

    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  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    ×

    现在很多人都很喜欢在网上做各种各样的事情,他们懒得动了,就算是恋爱那也得是网恋啊!


    $ J/ h) {/ I6 V. K# W6 ~4 _- N2 r c492b8f47f5a5c9d3468eb6c7cf66095_wmk.jpg
    ) e* r7 g& S" e1 L# Y. c5 d+ t
    1 n4 W9 [/ O9 T7 l6 n

    有一名女子,她因为自己已经离过婚,所以在爱情方面,她也不强求,比较随便,有一次女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子,这名男子对女子特别的好,让女子很感动,于是他就想着跟他一起谈恋爱。当时双方并没有想太多,也没有询问过多的家庭背景,就这样在一起了。


    6 C1 g  A" n( a7 ? f4937cf6e2fa2f96791573bffa3a3eda_wmk.jpg : \1 N. K0 Q: y% G

    7 D9 ], }0 h  _9 z8 e* x7 ~: H

    两个人在网上的恋爱还是挺满意的,他们之间的聊天特别地亲密,儿子也经常将自己的照片发给男子看,男子看了之后也是很开心的。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见过面。有一次,女子就想着自己都已经跟他谈了那么久的恋爱了,要不就见一次面吧,这样可能了解会更加地深入。


    % O+ V; S1 m& H 3289ad36072b5f5c3bc94ae4a90fcb2f_wmk.jpg 0 P: o* Q( F& Q# y

    8 y6 o. a: K- o9 ]$ J. Q

    于是这名女子就约着男子到了自己的家里。一开门,这名男子看到女子的外貌之后整个人都蒙掉了,这根本就不是网上的那名女子吗?这本人跟照片相差的也太多了。女子看到男子这样的表情之后,他就知道对方肯定是被自己的外貌给吓到了,他就将男子拉进了家里,然后跟他说自己的照片的确是处理过的。双方就这样闷闷的坐在一起吃了一顿饭,等要走的时候,男子提出了一个要求。他要求女子赔偿,他给两千块,当做是精神损失费。

    面对这样的无理要求,女子也很无奈。

    / V# b: M7 L2 D
    广西贺州钟山论坛
    郑重声明: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,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         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风险自担。
         请勿相信代客理财、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,远离非法证券活动。
         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、公众号、微博、微信及QQ等信息,谨防上当受骗!

    回复 论坛版权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广播台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搜索 商务合作联系

    Archiver|手机版|广西贺州钟山论坛 ( 桂ICP备2022004348号-1 )

    GMT+8, 2026-6-12 09:51 , Processed in 3.982257 second(s), 37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5 Licensed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返回顶部